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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1 11:03:44阅读数: 次
讯(记者李海媛)8月17日,福建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发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按东 稳健增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未保存柒福弘晖一期证券投资基金个别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记录及相关资料,违反多项规定。
按照有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